近年来,河北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在诸多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做到了先试先行。在具体执法上,注重将相关的法律规定细化、分解,出台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相关举措,实施严格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报告对相关的立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并指出了河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将面临的一些问题。
创制性立法,数字政府建设,专门审判机构,企业合规,多元解纷
骆艳青: 骆艳青,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