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发回函的运用具有非常明显的隐蔽性、稳定性和传统性。发回函对证据收集规范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裁判结果恰当性等的论述也相当“详尽”。但是,这种“点对点”非公开的操作模式存在多种问题,运行效果等是否能通过实践检验存在疑问。本报告以S市89份发回函和341份裁判文书为研究样本,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发回函的问题及呈现的隐忧。以此为逻辑起点,提出司法理念由“行政指挥”到经验供给;发回内容从臃肿杂乱到腾转挪移;流程由单向决定到双向互动;机制由隐性运行到显性监管。
创制性立法,数字政府建设,专门审判机构,企业合规,多元解纷
王荔: 王荔,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刑法。
宋紫娟: 宋紫娟,井陉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研究方向为环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