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法律地位,首先介绍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地位问题的提出,接着阐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统治、自治与共治,然后介绍了自我治理的实践形态与考察,之后介绍了共治的规范解释,最后介绍了共治区域的形成、共治机构及其功能,并进行了拓展讨论。
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治研究
贺海仁: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