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通过特区立法权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制度创新的情况。首先介绍了特区立法权的机遇与困境,然后分析了特区立法权的法律限制及审查实践对特区法规适用的可能影响,接着介绍了如何用足和用好立法权,最后介绍了合作区需要进行法律变通的领域。
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治研究
黄金荣: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