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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打好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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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牵头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和保障措施等6方面提出意见。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已涉及两亿多人,“新就业+平台经济”模式逐渐形成新业态、新产业。但同时,新就业亦引发了诸多社会风险。为此,应厘清新就业形态的具体类型与特征,清晰识别其法治风险,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育及权益保障多维体系,加强平台用工多场景合规与行政监管,促进新就业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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