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在国家主导的治理格局中吸纳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社会组织治理体系,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社区治理,治理模式,深圳经验
刘敏: 博士,教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主任、广东省级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创新团队负责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政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10余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5部,1项科研成果获部级奖励、2项成果获厅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