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福建省“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制度先后建立,历经“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三轮实践探索和完善,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制定出“两项督导”最新的评价标准,逐渐摸索出了一条日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之路。本文详述了“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建构与完善实践历程。
刘磊: 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学系主任,中国发展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西部国防经济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国防经济、公司治理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
吴彬镪: 吴彬镪 1963年出生,研究员、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闽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任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院长。长期从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研究。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近10项。在国内学术报刊等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参编教材等5部,获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