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作为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制性条款的实际需求来源于上位法无法对全国不同地域环境进行差异化支撑。安全生产作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通过适当创制,拓宽立法空间,在不违背上位法基础上,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发展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环境中来思考和谋划,通过地方创制性条款实现“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周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课题组成员:曹阳,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监督局局长;黄雨翼,四川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副处长;帅嘉韫,四川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周德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崔霞,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科社·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安柳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廖若冰,四川省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笔人:安柳洁、帅嘉韫。本文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统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