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更加依赖向社会主体的广泛赋权,提升其自主行动能力并构成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制度、技术与激励三个维度的赋权,是增强社区居民行动能力的有效路径。其中制度赋权推动居民自治权利归位并提供各种资源支持;技术赋权为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提供信息沟通的平台和方式,推动平等参与的民主权利落地和实化;激励赋权则明晰社区居民行动的需求导向,增强居民的自主参与意愿。本文主要介绍了深圳市龙华区“赋能机制+”融合共治的情况。
罗思: 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先后在深圳市工商物价局、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工作。长期从事公共政策和社科理论研究,尤其关注城市发展战略、法治建设和人才政策领域,参与“深圳质量研究”“提升深圳法治化建设水平研究”“深圳人才发展研究”“深圳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体制研究”“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研究”“城镇化过程中珠三角村居治理模式及路径研究”“深圳市供给侧政策效果评估”等20余个深圳市重大课题的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报告,多项调研成果获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被评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