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是指国家赔偿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区别的根本特性。关于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有自己责任说和代位责任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并责任说、中间责任说与折中说。代位责任说认为,国家承担的责任并非自己本身的责任,而是代公务员承担的责任。自己责任说认为,国家赔偿是国家为公务员的行为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正在起草的我国国家赔偿法草案基本上采用了自己责任说。
政府转型,行政法治,依法行政,行政立法
马怀德: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