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横向府际合作中冲突的表现及成因。地方政府是一个有着地方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综合体,它既有着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也有着追求区域共同利益的需求,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会在合作过程中进行利益的权衡。当过度追求自身利益时,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就开始显示并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如背弃合作协议规定、行政规则不统一、行政壁垒、邻避困境等。地方政府间之所以存在冲突,是因为制度安排不合理、利益共享和分配以及补偿不合理、缺乏合作资本、缺乏磋商机制、发展阶段不平衡等。
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政府合作
鲍芳修: 1978年9月,山东临沂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科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跨域治理和应急管理。近年来,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