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文本自身的角度进行分析研判,寻找文本到底有没有纠纷解决的相关规定。由于地方政府之间合作的文本多种多样,必须对其进行梳理和分类,具体有三种分类:立法机关文本、行政机关文本和司法机关文本;规划性文本和执行性文本;倡议性文本和执行性文本。根据不同的文本类型进一步从文本的目录编码方式和文本框架结构总结了文本的内容,并具体分析了纠纷解决条款,发现了部分文本中存在纠纷解决条款但总体缺乏纠纷解决条款的现象。
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政府合作
鲍芳修: 1978年9月,山东临沂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科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跨域治理和应急管理。近年来,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