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为总抓手,围绕“七个率先”重点任务,创新立法先行先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发挥充分,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破产制度、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外资外贸服务和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成效显著。2023年,深圳应当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为目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