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深圳立足自身独特的战略优势、丰富的创新资源、成熟的改革实践,积极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在持续健全法治机制体系的基础上,深化互联网+技术赋能,以大数据、AI、云计算等前沿数字技术为抓手,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法治化融合,在全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形成了独具优势的“深圳样板”。同时,对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更高要求,深圳还需重点关注依法处理数据公开与数据安全的矛盾、理顺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找出较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采取区分场景的数据分类分级、深化二元并重的开放政府、完善数字法治基础等措施进行修正机制偏差,填补制度空白,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数字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