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通过开展集中讲解和面谈、整理典型案例、加强府院联动等措施,不仅有助于缓解法院受理审查的压力,还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借个人破产逃废债的风险。但目前仍存在制度建设不健全、辅导内容相对单一、辅导人手不充足、多方参与不充分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创新立法,依法行政,社会法治
胡精书: 胡精书,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副署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破产法。
张弢: 张弢,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立法与政府法治。
刘昕: 刘昕,贵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法规、个人破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