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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探索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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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率先在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的特区立法中被明确,建立了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预先审查,避免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出台的制度,提前防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遏制行政性垄断。为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开展,深圳配套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第三方评估以及审查豁免备案等,为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反垄断法》提供了有益经验。深圳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重点在政策措施的制定程序、公共采购、奖补政策、招商引资四个方面。未来可以从构建独立审查机构、行政垄断可诉化以及强化政府责任三个方向发展,使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行为在反垄断体系中得以规制,实现对市场垄断的全周期监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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