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我国新领域公益诉讼立法明显滞后且制度规则和程序设计过于模糊和原则,案件分布呈现区域化差异,惩罚性赔偿金缺乏统一明确的计算基准,公告期间不灵活且公告地点过于抽象,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有违诉讼经济原则,诉讼代理人严重缺位,鉴定费用高等。为此应推进新领域公益诉讼的立法及相关程序和制度的细化、加快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发布、能动性地缩小区域化差异、明晰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准、设立弹性的公告期间及明确公告地点、将基层法院设置为原则性管辖法院、保障被告充分行使辩护权、统一收费标准并建立鉴定费用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