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治理的重要方面。在人类社会步入信息社会之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已经开始萌芽、发展,信息社会的到来则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先进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传播手段为更好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同时,信息社会的到来使人们认识到了信息的重要性,对信息的需求空前高涨,要求政府有完善的制度以保障其自由获取政府信息,并在运用信息进行政府治理时贯彻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原则,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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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实证法学、信息法、司法制度、法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