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结构不断调整。曾经的整体型、单位管理型的管理模式不再占主导地位,而社区治理更多折射出里格斯的“棱柱型”社会特征。社会治理特别强调不同主体应在社区场域中取长补短、协作交易,共同追求美好生活。然而,个体理性可能促成集体不理性,为了确保社区共同体带给人们物质便利与精神包容性和归属感,就必须强化社区共同体的向心力,这就离不开党政力量来掌舵和维护秩序。这样,一方面要鼓励居民业主、企业、社会组织一起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另一方面要确保其活动围绕一个稳定的圆心。因此,新时代构建社区共同体,虽不是要它成为一个实体型组织,但必须在“不同体”之间寻求共生秩序,搭建一个平台,从而方便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稳健走向社区“衍射态”。本文就社区行动主体的多元角色分别论述,包括政府职能、街居力量、市场力量以及市民力量等。
景朝亮: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副教授,兼天津科技大学城市发展中心副主任。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曾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斯威戈分校访学1年。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译著2部。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社区共同体建设路径选择研究”(15BGL197)。
林建衡: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社区治理。近年来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获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合作出版学术专著3部。
李妍: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天津市行政决策咨询服务专家库”入库专家,曾荣获第十六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天津市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天津市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成果三等奖、天津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示范岗”称号。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