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全国人大制定的与人权直接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三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与人权直接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第四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与人权有关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的决定
第五部分 国务院制定的与人权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第六部分 国务院修订的与人权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
残疾人教育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第七部分 国务院修改的与人权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选)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