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有两种方式,一是常规遴选准入,二是通过谈判准入。独家药品通过谈判方式作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准入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随着谈判药品日益增多,谈判药品能不能进入医疗机构落地使用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影响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关于解决谈判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几点思考。
制药工业,药品产品,化学药品,医药行业
赖诗卿: 赖诗卿,福建省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福建省医保局原局长,原国务院医改办监察专员,福建省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