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国对数据价值的越发重视,数据跨境流动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凭借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优势,在健康医疗、科技金融、教育政务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必须看到,数据跨境流动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企业发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带来新挑战。究其原因,是数据主权、数据安全以及数据自由流动三大目标的冲突。当前,中国立法存在体系性弱、法律衔接不足、规定笼统以及规范冲突等问题,监管中存在治理手段单一、缺少跨境协作监管等不足。在尚未形成成熟监管机制的当下,中国应当明确数据主权优先的基本立场,构建数据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补充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程序性立法。推动前海自贸区实践先行,加强政府部门内部合作,探索跨境协作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