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诚信建设是落实“公正与效率”、坚持为民司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虚假调解、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不诚信行为,需要规制与预防。香港和澳门针对不诚信诉讼行为建立了相应的规制机制,并形成了证据开示、律师费转付等有益经验。前海法院立足审判实际,考察港澳有益实践,分别从完善诚信调解和诉讼的引导与惩戒机制、优化诚信执行司法激励与惩戒机制、建立诚信联动协调机制三条路径着手,不断营造诚信和谐的诉讼环境。
自由贸易区,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法治建设,前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谢雯、潘泽玲、刘星雨。执笔人:谢雯,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潘泽玲,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星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