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委印发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CIA”)充分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案件、跨境适用法律、跨境执行裁决、跨境共享资源”特殊功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大湾区国际仲裁合作,推动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取得一系列发展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