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4+5”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极具特色的红桥区“123”模式。作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红桥区通过构建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职责分明且多方主体密切协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为推动自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科技创新战略也成为国家综合实力提升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和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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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23”模式课题组: 执笔人:程程,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