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解纷系统的优化配置和良性运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本文根据医患纠纷的演化过程及其处理需求,合理配置在意思自治、便捷、权威方面各有侧重的多元化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并使其相互衔接协调。医患纠纷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决定了不宜以诉讼为主要解决方式
赵新河: 1985年8月至1990年在医院担任执业医师,1990年8月考取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刑法、司法制度、卫生法学,兼任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