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求,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生产安全条款进行修订,并出台办理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充分展示了党和国家打击安全生产事前严重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为进一步理解法律适用标准,本文通过系统总结生产安全犯罪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生产安全犯罪条款的适用要求,并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仍存在的一些短板与不足,提出进一步的落实建议,期待以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助力。
曾明荣: 曾明荣,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宏观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文化等。
王利群: 王利群,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修订等。
钟雯彬: 钟雯彬,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副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