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在线阅读 收藏

本文介绍北京市按照“统筹重点、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组办、各部、各成员单位三级工作职责,确定6项重点督查事项和3项督查来源,建立立项、建账、承办、跟进、反馈的工作程序。建立完善与组内各部、主要成员单位的督查联络体系,明确主管领导和日常联络人,通过上门走访、联合调研、专题座谈、微信建群等多种形式,保障渠道畅通、办理迅速。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