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制度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地方立法权和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的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制度,为相应的具体法治制度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灵活运用,形成了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的若干地方立法权法治制度。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则与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相对应的具体法治制度的完善密切相关。近期可以考虑推进建设关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法治制度、关于投资自由便利的法治制度、关于地方立法权的法治制度、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法治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