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稳定收入:可持续的财力保障是城市运营的基础
在线阅读 收藏

“稳定收入”一级指标主要从城市税收可持续性、土地财政稳健性和债务融资能力方面评估各级城市各类资金来源的规模及可持续性。从“稳定收入”一级指标结果分布看,19个稳定收入标杆城市中长三角城市群城市数量达到7个,占总数的36.8%。Ⅲ级及以上级别城市的稳定收入标杆城市中,70%的城市来自长三角城市群。从“税收可持续性”“土地财政稳健性”和“债务融资能力”3个二级指标来看,共产生50个标杆城市,长三角城市群仍是标杆城市最多的城市群,共有12个标杆城市。部分城市多次上榜,其中深圳市、宁波市、长沙市、苏州市和信阳市5个城市在2个二级指标中成为标杆城市。尤其是长三角城市群在税收可持续性上的标杆城市数量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城市,这也凸显了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城市财政状况最为健康的区域之一。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