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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利体系发展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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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立足个人信息权利体系法定化现状, 对个人信息权利中国化的展望。个人信息权利体系中各个权利的法定化路径不完全相同,被遗忘权、可携权需要通过立法创设来完成其法定化,决定权、同意权等可以利用司法续造进而从作为其核心权利的某项法定权利中推定而入法。个人信息权利体系从法定化过渡到实然化发展阶段要满足三个条件: 契合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考量权利实施的成本以及坚持“权利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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