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近年来,浙江高院坚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工作的切入点,与辖区法院探索建设跨省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围绕增进区域协作、资源共享、法律统一适用等问题,通过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等方式,将平台打造为长三角法院实时互联、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的重要载体,为跨省域联动执行、生态环境跨域保护、审判资源跨域调配、构建跨区域法官联席会议等提供数字化平台支撑,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