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是凝聚东方智慧、中国特色、时代意蕴的概念,是国家治理在纠纷化解层面的内容表达。首要意义在于通过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和治理资源向引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国各地积极丰富创新诉源治理理论与实践,已形成相当的制度以及经验积累。但仍面临诸如法院系统司法定位、诉源治理体制机制等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需要通过厘清诉源治理主体权责、完善诉源治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诉调衔接等方式,共同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后评估,平安建设,诉源治理,法治文化,法学教育
李北凌: 李北凌,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