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三地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在现有的条件下,只有加强京津冀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才能充分发挥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特别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治理。本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环境治理中的协作经验及长三角区域法院一体化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京津冀地区法院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中的协同治理路径和机制,以期推进京津冀地区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刑事司法协作。
后评估,平安建设,诉源治理,法治文化,法学教育
李亚雷: 李亚雷,法学学士,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环境法学。
张恒: 张恒,法学硕士,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民商法。
齐海军: 齐海军,法学硕士,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陈曦: 陈曦,河北经贸大学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为环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