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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康复服务为纽带推进基层老残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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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是以失能失智为主要特征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的共同需求,是老残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康复过程是提高其社会参与度的过程。我国康复服务整体起步较晚,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康复服务体系,自2017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康复服务的范围和标准逐步提升。目前社区康复服务以养老和残疾人服务设施为主,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缺少针对儿童的社区康复服务。在康复服务一体化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营建社区半小时康复服务圈,推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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