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树立人民城市理念 完善人民监督体系——基于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的经验
在线阅读 收藏

基于接诉即办制度形成的人民监督体系将“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两要素有机结合,实现了作为外部监督形式的群众监督与作为内部监督形式的各种公权力监督的协调,既凸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又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保持了显著的监督实效性;同时它还整合了底线性监督与履职性监督、发现性监督与回应性监督,以及事前的预防性监督、事中的参与性监督与事后的问责性监督等多种监督类型,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下人民监督的全链条性、全方位性、全覆盖性。基于北京市接诉即办制度形成的人民监督体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有效实施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这一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人民监督体系提供了北京经验。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