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是诉源治理目标与“智慧法院”建设相互融合的实践产物,是以诉前调解为核心功能的准审判模式空间,是浙江各地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制度创新。一方面,“共享法庭”是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对接基层自治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另一方面,“共享法庭”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了诉源治理效能。“共享法庭”以“庭务主任”和“网格法官”为核心力量,依托矛盾调解处理中心等场所开展硬件建设。“共享法庭”是融汇司法力量、政府力量、社会力量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善治”是其应有价值目标。
法治社会,法治发展,中国式现代化
刘辉: 刘辉,法学博士,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