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我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面临一些困境,存在一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职责,构建了完备的支持保障体系。为依法推进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都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增强对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视,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方法,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资源,优化爱国主义教育的环境,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培育青少年的爱国情,激发青少年的爱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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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勃: 李红勃,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教育法、人权法。
周月阳: 周月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