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最新修改的《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由认缴制调整为限期认缴制,并明确关于出资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存量公司,国务院已经开始制定过渡并轨实施规定。这对于最早开展认缴制改革、有200多万户存量公司的深圳来说无疑是个挑战。深圳要积极研究和及时采取适应性措施,确保平稳过渡。作为经济特区和法治先行示范区,建议深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特区立法权和变通立法的权限,实行有利于市场稳定、可能有别于其他地方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过渡衔接准备工作,确保不因制度调整影响企业运作和市场稳定,继续以最优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