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破产制度是有效解决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在国家着力推进破产改革的背景下,深圳通过设立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针对当前破产办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进一步释放破产事务管理效能,促进破产事务管理机构职能法治化、多元化,推动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张洁波: 张洁波,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署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法治政府、破产法。
张馨予: 张馨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初级主办,主要研究方向为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