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居民参与是社区治理的基础,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调查发现,深圳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总体情况一般,不同群体存在参与行为和参与活动的差异,参与广度与深度存在错位现象,非正式参与与正式参与有明显正相关性,社区事务知晓情况是影响居民参与的重要原因。深圳应当更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链接作用,激发青年群体参与社区事务的活力,加强社区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社会治理,数字社会,市域治理,超大城市
李朝晖: 李朝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地方法治、信息法等。
徐宇珊: 徐宇珊,管理学博士,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儿童友好等。
陈火星: 陈火星,高级社工师,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