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刑事检察促进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刑事检察部门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最主要的制发部门,并在多个领域发挥显著的社会效能和法律效能。但与此同时,从深圳的实践看,当前还存在权力监督力度不够、不起诉案件办理社会治理意识不强、协同治理推进不力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建立“不起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构建诉源治理协同机制等,探索刑事检察领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新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海波: 黄海波,法学博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黄婷: 黄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