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基本前提是,社会组织具备相应的能力。汶川特大地震是我国社会组织首次大规模地介入救灾,再加上我国社会组织规模较小,甚至有的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才成立的,普遍面临救灾经验缺乏、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也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导致其灾害救助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灾区需求,也就不能获得政府的充分信任。因此,亟须加强社会组织在需求评估、资源动员、协调整合、项目管理、专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使其在资金筹集、项目设计、项目运作及项目后期评估方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从而有力、有序、有效地参与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