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后,行政改革的浪潮席卷全球。世界各国大多遵循“企业家政府”、“服务”而非“掌舵”以及服务型政府的发展路径不断迈进。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创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在于改变政府的单一主体供给状态,转而由多种多样的社会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并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伙伴关系”。由此,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模式得以发展。所谓“政府购买服务”,即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最后根据择定者和中标者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费用。20世纪90年代之后,英国、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出现了大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这一浪潮随后蔓延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此时,正值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和专业服务体系重建伊始。因此,这一时期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时肩负着推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以及承接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等众多使命。2004年,温家宝首次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张,其在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将“服务型政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服务型政府”意指遵循社会公正和民主,按公共参与和共同治理的法定机制和程序而组建起来的,为公民提供满意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必然也有赖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时代浪潮中,蓬勃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