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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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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体系,不断加强相关文件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天津市相继推出津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式孵化管理模式、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制度体系等创新经验做法。面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制定机关随意发文或发文质量不高、文件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同监督方式相互重合或抵触等问题,可考虑从坚持以法治思维统领文件制定监管工作、着力推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监督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等方面入手,更好地完善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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