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国家统计局数据对我国各省级区域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研究发现,各省级区域社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大体可分为高水平、较高水平和中下水平三类;在空间差异方面,社会发展高水平省级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而社会发展中低水平省级区域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在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方面,超过一半的省级区域呈现较好的协调性,另外各1/4省级区域社会发展或滞后或领先于经济发展。对此,应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状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