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全面考察了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能力。中国参与北极治理能力取得了多方面成果。北极科考后勤保障不断完善,“雪龙” 号科考船多次执行任务,科考站和基础设施持续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传播也有序推进;北极科技发展成果丰硕,建立了多学科立体观测体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快速发展,国际合作顺利开展;北极权益保护能力日益提升,权益意识增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构建北极话语体系的主体不断增多,政府、智库、科学家群体和新闻媒体等积极发挥作用。然而,中国参与北极治理能力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极地资源配置体系有待完善,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足,科研经费管理需加强;极地科技创新能力亟须提升,面临装备国产化水平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智库建设不足和科技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北极权益保护体系不健全,对北极问题的科学认知有待深化,极地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公民和企业维权能力有待提高;北极话语传播效果不理想,话语意识有待增强,构建手段单一,还面临西方强势话语的误读与曲解。准确评估这些情况,有助于提出针对性提升策略,维护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