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依托。从内涵上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具有空间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属性;从制度缘起上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基于生态整体和空间异质的矛盾以及经济布局与空间格局的错位而产生的。由于央地事权划分不清、考核评估制度不健全和公众参与不足等因素,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存在顶层设计付之阙如、技术标准不完善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制度完善应先行理清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横向逻辑以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纵向逻辑,从夯实规范基础、优化制度衔接和强化技术保障等方面,构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