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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身份关系协议的若干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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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具体身份关系协议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基于婚姻财产协议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父母子女关系协议中的权利保护以及意定监护协议的制度构造等。不以离婚为前提的夫妻忠诚协议应属身份情谊行为,而以离婚为前提的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应得到法律的承认;为方便和维系夫妻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制协议应当具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具有这一效力;父母责任协议应当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且法院应加强对于父母责任协议内容的审查;赡养协议则应赋予被赡养人任意解除权,以尊重和保护被赡养人的自主意志及利益;意定监护协议应当围绕“协议”和“监护”之双重属性进行制度建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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