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空气是公共产品,有很强的外部性。作为一种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新型环境经济政策,空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我国进行环境政策创新的必然选择。产权明晰和市场交易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从而可以解决由“公地悲剧”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环境保护市场化有效运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有利于对责任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本文将介绍空气污染防治的产权作用机理以及排放权交易的主体结构和关系以及交易体系,其次介绍了空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发展以及交易制度的完善。